- 投入的勞務成本,一律作為成本(費用化)
- 案子未結束前
- 因為無法估計利潤,所以 『累計收入<=累計成本』
- 無法回收的成本為當期損失
- 案子結束時
- 不受零利潤的限制,一次認足收入
範例
專案預計三年完成,合約金額為200萬,因為臺灣的專案執行環境的關係,成本難以合理的估計
第一年
投入成本80萬, 估計可全部回收
成本 80w
現金 80w
應收帳款 80w
收入 80w
第二年
投入成本70萬,估計只可回收50萬
成本 70w
現金 70w
應收帳款 50w
收入 50w
第三年
投入成本5萬,合約款可全數收回
成本 5w
現金 5w
應收帳款 70w
收入 70w
總結
收入+ 200w = 80+50+70
成本- 155w = 80+70+5
損益= 45w
以上範例資料參閱: http://accounting-kid.findcpa.com.tw/37096338532599131456/63